“三哥!你咋了?”
沈明秀对这种血腥的场合也很不喜欢。
但她不想承认,她心里对叶澜已经改观了一些。
虽然她比不上叶苏姐姐勤劳漂亮,但她竟然真能打到野猪,也算是有本事。
只是看到她芝兰玉树般的三哥,再对比拖着漆黑的,嘴里长獠牙的大野猪放血的叶澜,她心里陡然有些一言难尽。
这叶三丫可真是俗不可耐!
如何能配得上她三哥?
沈博文又干呕了几声,秦氏才想起三儿从小就讲究,自读书之后更讲究,恐怕是见不得这种血腥的场面。
她赶紧道:“三丫打了两头大野猪回来,这会儿正开膛破肚呢,你出来干啥?”
“秀丫头,快,扶你三哥进屋去。”
叶澜瞥了沈博文一眼,“夫君是读书人,文明人,可文明人吃猪肉不也吃得很香?”
她又看向秦氏,“是我考虑不周,不过我是粗人,以后家里这种活都可以交给我。”
众人不觉得叶澜说的话有什么问题,沈博文却是个敏感的,他总觉得这小丫头说话含沙射影的,仿佛在讽刺他?
士可杀不可辱!
沈明秀赶紧走过去,神色紧张,“三哥,你没事吧,快,我扶你,先进屋吧!”
沈博文轻轻推开沈明秀的手,“不用,我能行。不就是杀猪吗?”
秦氏微微一怔,“可是……”
沈明秀微微撅起嘴唇,“三哥,咱们还是先进去吧,这种血腥的场合哪里是你这种读书人能看的?万一做噩梦怎么办?”
叶澜瞥了沈博文一眼,“夫君的胆子这么小?”
沈博文的俊脸微黑,沈明秀已经道:“是啊,我三哥从小就有离魂症,受不得惊吓。你当谁都跟你似的,傻大胆吗?”
她嘀咕道:“这么大的野猪,你也敢冲上去?还不是多亏了有姜珠姐在,要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!”
姜珠十分客观道:“千万别这么说,能打到这两头大野猪都是叶兰妹子的功劳。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功劳的话,那就是我把叶兰妹子带去了那一处野猪窝。”
叶澜心道,老饕已经记住你们的老窝了,希望自求多福。
沈明秀明显被噎了一下,神色不自然地瞪了叶澜一眼。
“三哥,咱们走吧,一会儿猪杀好了,娘说做你最喜欢的红烧肉。”
沈博文却紧紧抿着薄唇,“我不走,我要站在这里看。”
沈明秀不解,“杀猪有什么可看的?”
沈博文倔强地站着,一声不吭。
叶澜轻笑了一声,沈博文的脸更黑了,这个臭丫头是嘲笑他吧?
一定是!
秦氏了解儿子,这小子就是个倔脾气,当即道:“行了,阿秀,你三哥愿意看就看吧,我看三丫动作挺利索的,就让他看吧。”
说到叶澜,秦氏的心情十分复杂。
这孩子分解猪肉的动作未免也太利索了,仿佛杀了几十年猪的老屠夫!
一头两三百斤的大野猪很快就被叶澜处理好了。
因扛回来的时候猪已经死了,所以放出来的血水不多。
整头猪的内脏都被取了出来,放在一个单独的木盆里,这些属于下水,一般做添头,除非是穷得实在买不起肉,要不然谁也不会要这些东西。